剛從千尋看完一套《暴風雨》電影,當中黃曉明飾演醫生一職,而薛凱琪則飾演他的女朋友。當黃曉明自己的精神分裂症發作時,他一個人跑到前院長的地方企圖把自己隔離,並告訴女朋友叫她不用找她。薛凱瑣在收到黃的短訊後,察覺事態嚴重,想立刻動身找尋黃。可是在她甫踏出黃家門前一刻,畫面出現了一句她的內心讀白,類似是:「除了他的家和工作的地方,我壓根兒也不知道他會去哪裡。原來我根本不了解他。」
在這,我頓時衍生出一個問題:愛和了解,兩者的關係到底是如何?
在故事中,薛很愛黃,但她卻不曾走進過黃的最內心。他們之間分享的,只是生活上的瑣事和用經歷來支撐一切。人們有時會說,你都不曾了解我,又何來談及愛。彷彿未曾了解的愛,都是膚淺且不切實際的。我可以了解你日常生活,因為與你共對,可我卻可以對你的心理狀況毫不知情,因為揭露者必須是你自己。我們與家人共對,有愛,但了解卻是不著邊際的。可誰能批判說這種愛是膚淺的呢?或許這種愛的真實是膚淺的,因為責任、因為天性,可與此同時,這愛也是偉大的,因為他們對子女無條件的奉獻了所有。可這種程度的膚淺其實是可以改變的。只要雙方願意抽出時間和能夠放開胸懷的了解對方及願意被對方了解。所以在有愛的情況下,了解是可以被逐步進行的。而在說出對方不了解自己,所以覺得別人愛上自己是膚淺的,說穿了,只是因為你不愛對方,而為自己作解脫的藉口而已。
那麼,能否有很了解對方,而不愛對於對方的組合嗎?在我的角度而言,我認為只有自身對某些事物產生興趣才會自發的去對某人某物去作出關心和了解。除非那是因為生活逼人,所以生活逼著你去了解一個人、逼著你而別無它法,而你又順應生活的流替,讓生活決定你,並把這一切歸咎為命運。那麼,這一切的了解但沒有愛的情況便可輕而易舉的發生。可是當你讓生活的洪流淹沒了你,你也沒有自己的存在了,你這時最應該問的是,我到底了不了解自己。這是一個最壞的情況,假如連自己也不了解自己,生活只會變得一塌糊塗,也別妄想別人會了解你,因為你無從讓人了解。除非某人和你一樣,那麼物以類聚,恭喜你找到你的歸屬感,可你又甘心只在洪流中飄逝嗎?
讓生活變得更好,”bring your passion””love what you do, do what you love” 老生常談,可是這些最基本,看似最平凡的道理,在日常之中,又有多少人能夠真正做得到?